第(2/3)页 有陪审团的案子,判决都是陪审团做出的。乔治这个做法...... 摆明了不想跟秦牧纠缠,打算用他最大的优势结束这场庭审。 “他刚才说啥了?” 在陈天阔分析的时候,旁边被告席的张清源依旧是一头雾水。 他明明是被告。 可总有种局外人的感觉。 这个案子...... 明明和他有关,却又好似和他没有太大的关系。 “他说......” 陈天阔翻了个白眼,耐着性子翻译了一遍。叹了口气。 看了眼张清源,满脸忧虑的说道:“陪审团都是当地人,而且其中信众教徒极多,若是知道你签了字没捐款,估计是形势会一面倒。”张清源听后。 咽了咽口水,下意识的说道:“那我们......也可以不要陪审团吧?不能他说要就要吧?”法官似乎在询问双方的意见。 作为当事一方。 他们应该有拒绝的资格。只是...... 下一秒,秦牧便主动站了出来:“我方也支持引入陪审团,申请陪审团的介入,参与本次庭审!” 话音刚落。 陈天阔、张清源、冯翠花三人集体大惊。 尤其是陈天阔。 他瞪大了眼睛,不敢置信的盯着秦牧。 他刚才都给秦牧说明了对方选择陪审团介入的原因,可秦牧居然还是这么头铁。 竟然跟着对方一起,同意了陪审团的介入! 如此一来。 (本章未完!) 第二百八十章 这是疯了吧,陪审团介入! 这个案子,必然存在陪审团的介入,连回转的余地都没了。 而在原告一侧。 许立明和乔治对视了一眼,同样无比震惊。 “他......是什么意思?” 许立明半眯着眼,上下打量着秦牧。神情颇为复杂。 引入陪审团,这是他事先和乔治商量好的。 陪审团成员一共十二名,以及十二名候补陪审员。 开庭前三天。 将从阿姆斯市的各个行业的公民里,随机抽调。 由法院审核其具体情况信息,以确定陪审员名额。 他们...... 都是普普通通的公民。 但阿姆斯市的大部分人都信教,多是教徒。知道张清源拒绝缴纳捐款后,必然会站在他们这边。 有陪审团在...... 这个案子他们必胜无疑! 却不料...... 秦牧在法官询问后,居然也同意了引入陪审团。 他百思不得其解。 始终没想明白秦牧葫芦里卖的什么药。 “这个律师......到底是什么意思?” 乔治同样如此,紧盯着秦牧喃喃自语。满脸的疑惑。 “咚——” 突然间。 那名名为安东尼的老法官敲响法槌,打断了几人的沉思。 “经审前庭询问,双方都同意了引入陪审团,那三日后的庭审,将由陪审团正式介入。” 只见他沉声道:“这三日内,法院将随机抽调二十四名陪审员,将名单交付给你们双方,若对其中名单有意见的,请及时和我院沟通,以替换陪审员。” 乔治闻言。点了点头。而被告方律师席上。 秦牧同样点了点头,表示自己知晓。陪审团的存在...... 就是为了缩小法官的权利,而人造出了一群法官之上的“法官”。 这些法官不懂法律,却能参与审判,做出决断。 同样的。 在筛选的时候,也需要严格遵守规定。先由法院随机抽调,从各行各业中挑选幸运儿。 然后将名单给原告方和被告方的律师,由其给出意见,是否同意这些人成为陪审员。这个阶段。 任何一方都可以无条件将该陪审员剔除陪审团,拥有着一票否决权。 而否决之后。 法院需要重新挑选名单,继续由双方律师筛选。 最终确定十二名正式陪审员,以及十二名候补陪审员的名单。 “好,现在进入下个议题......” 法庭上。 法官见乔治和秦牧都点头了,又继续主持着会议的进行。 两个小时后。法院门口。 秦牧、陈天阔、张清源、冯翠花四人参加完了会议,走出了法院。 其实。 在确定陪审团是否引入之后...后续会议的内容便无关紧要了。 可几人之间的气氛,却显得有些凝重。陈天阔没有说话。 张清源、冯翠花也低着头,没有说话。三人还在琢磨引入陪审团,到底有什么深意。 只是. 他们想了半天,还是没想明白。 “这个.....秦先生,我们也支持引入陪审团,是不是太草率了点?” 终于。 陈天阔没忍住,看着秦牧主动问了起来。一旦陪审团介入...... 他怎么看都是百弊而无一利的情况。他来国外十来年。 深知这些陪审团的情况。 这个制度看似公平公正,可实行起来.却伴随着诸多问题。 法院随机抽调确定陪审员的基本原则是案发地法院的管区之内,(本章未完!) 第二百八十章 这是疯了吧,陪审团介入! 年满十八岁以上的公民,都可以当陪审员。 可这样随机抽调,难免出现这些公民不懂法的情况。 在司法实践中。 就经常有陪审团文化水平低下,做出错误的判决。 为了避免这种情况,所以法官还拥有最后的推翻权限。 即陪审团的判决若有问题,法官可以否定该判决,重新挑选陪审团,再次审理案件。而这些陪审员...... 都是当地公民。 加上水平层次不齐,对他们没有任何优势。 裁决权一旦交到了这些人手上,指不定他们会做出什么判决出来。 “是啊,小秦,这......不摆明了是送吗?”一旁。 张清源也抬起头,苦笑了一声。对此也十分不理解。 冯翠花跟着附和的点了点头。 秦牧看着几人的反应,却微微一笑:“陪审团的确问题很多,许多国家都放弃了这个制度,但.... 第(2/3)页